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家谱研究院 > 新乐家谱网

新乐家谱网

新乐文化部门对家谱修编的指示

时间:2017-07-28 作者:中国家谱网 点击:40次 来源:家谱
    “新乐文化部门对家谱修编的指示”是大众朋友瞩目已久的热门话题,为此凡客家谱网小编就敞开心扉与大家一起分享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新乐文化部门对家谱修编的指示的内容,欢迎联系凡客家谱网客服QQ:1556773196进行咨询。
新乐文化部门对家谱修编的指示

    新乐文化部门对家谱修编的指示妇,在原配后低一字刊列。有个别的家谱花样更多。上海崇明黄氏在纂修《黄氏雪谷公支谱》(1948年三鑫印务局铅印本)时,使用了近十个不同的符号代替被书对象,譬如用“●”代表多子,“◎”代表多女,“◆”代表六十岁以上老人等。显然,这些或用小字、或用空格、或用符号、或低格刊列的书写形式,都是有违行文常规的,在其他史书中极为罕见。史书的叙述方法大多以文字来达意。有时为了更清晰地表述,或者采用图表的形式,但图表中也会用文字说明具体情况。即使是缺笔,古书中虽也有,然多用于避尊者、长者等之讳,为了示敬,没有恶人缺笔的书法。 3内容次序。家谱纂修者比较讲究家谱内容的次序。家谱所载的各项内容如谱序、凡例、诰敕、祖先像赞、坟墓、家法族规、契约文书、世系图录、传记、艺文等的排列先后,以及具体某项内容的叙述次序,都有一定的章法。也就是说,家谱内容的整体结构和具体内容的表述在编排或撰写的次序上,有个此前彼后的问题。在各项内容的排列上,《[广东南海]南海九江朱氏家谱》将家谱的内容分为六部分,以宗支谱列于首,其次为恩荣谱,再下依次为祠宇谱、坟茔谱、艺文谱、杂录谱。之所以将宗支谱列于首,是因为从中“讳字有可稽,昭穆有可考”,⑴其内容最为重要。而在具体叙述某项内容时,先书写什么,后书写什么,也有一定的规则。尤其在书写族人生乎简历时,更加注重内容的先后次序。以人名记载为例,清傅稻香纂修的《[浙江萧山]萧山章氏家谱》(清同治七年永思堂木活字本)规定,名、行及字的书写顺序是:“名则首书,次书行,次书字。”而有的家谱书写的顺序则为首名次字次行。清代学者纪昀纂修本族家谱时,分得更细,书名书字的顺序在不同的类目中有先后之别,世系图录中皆先书名,“佚名则字,佚字则次第(排行)”,但在叙述之文如序、传记等中,则“皆书字,佚字则名”。⑵清韦绍康等纂修的《[广东中山]香山翠微韦氏族谱》(清宣统元年传经堂铅印本)在撰写入的生平时,起先将职衔书于字号之前,后来则参照丁他族家谱之例,自l9世以下,把职衔移到了字号之后。 4.避讳。以往纂修者一般不将避讳视为书法。其实避讳也是一种书法,而且是纂修家谱的一个重要书写原则。避讳的对象可分族内避讳和族外避讳两类。族内避讳主要是子孙起名时须避同族长者之名讳。后人之名如与先世、长辈之名相同,应遵照“改卑不改尊,改生不改没,改少不改长”的原则改换。改字的方法有多种,有以同音字代替的,也有以同义字代替的.有些家谱只限五世以内避讳,因为五服以外亲尽而无需改名。这一类避族内长者之讳是家谱避讳的主体,编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如果名字相同而不避,一则冒犯祖先和尊长,二则同名相混无以辨尊卑昭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于是就有了所谓的“字辈”,即每一代人在“字辈”表中都有一个字作命名之用。字辈的出现,降低了起名时同名的概率,只要严格遵守,完全可以避免与长辈同名,而且族人见其字辈便知其人的族中辈份。族外避讳则多避御讳、庙讳、圣讳以及历朝国号。少数宗族对前代的名臣大儒以及本朝大臣的名字也“一体敬避,不得姓名全同”。⑶个别宗族避讳延伸到普通名词,如“天圣”、“皇帝”、“开国”、“开运”、“龙飞”、“乘龙”、“万年”、“千秋”、“御极”等字,这些文字“俱干例禁”,“⑷起名也应避之而不用。 5.记载范围。哪些内容应该书写人谱,哪些内容不应人谱,对于纂修者来说,在修谱前必须明确。如果说上述所论的“词语”、“格式”、“次序”、“避讳”属于家谱的狭义书法范畴,那么有关家谱记载的范围和内容的规定就是家谱的广义书法。对于家谱记载的范围,纂修者讨论较多而且关注程度较高的是人物的取舍。换而言之,就是哪些人必须修人家谱之中,哪些人不得人谱。这是宗族修谱的关键问题,绝对不能含糊不清。通常对不得人谱的人有这样的限定,即凡是异姓、乱伦子、奸生子、出家为僧道者、被革族者、盗贼、有辱祖先者(如鬻身为奴等)、下堂之母、卖谱者等,皆不得书写人谱。前人对不得人谱之人做过归纳,明清时曾有“谱有六不书”的说法,即“弃祖”、“叛党”、“刑犯”、“败伦”、“背义”、“杂贱”,凡有其一者,皆削而不书。与“不书”相反,对于“忠烈节孝”、“曾任文武官员”、“缙绅”、“性行优良”、“好善乐施”等族人,则认为必须撰写人谱。由此,“谱有六详”之类的条规也就顺时而出了。民国时刘维潘所修的《[湖南醴陵]醴南田心刘氏八修家谱》(1943年敦伦堂木活字本),在凡例之外单独立有《书法》一篇,共有规则十七条,其中“不书”和“必书”的条款占九条之多,可见此问题在修谱者眼中的重要性。宗族在人谱人物的标准上严格把关,直接导致了家谱的另一个纂修特点的形成——“扬善隐恶”,即纂修者对族中的“善”的一面、能够光宗耀祖的人和事不厌其烦地大书特书,而于有辱宗族或有损宗族名望的则略而不书。所谓的“扬善隐恶”书法,关键在于“隐恶”。“隐恶”分两种情况,“小过则讳。大过如恶逆、渎伦、鬻谱、认非族者,削”。⑸滁了人物人谱的标准外,宗族在讨论家谱应记载什么内容上还有一些其他的规定,譬如宗族的居址必须写明,族人迁居外地者也需注明,立继之子在其生父(“所生”)和继父(“所后”)两处都须书写,等等,涉及之面甚广。 每部家谱都是在一定的纂修规则之下进行纂修的。上面所列的书法,无一例外,在纂修家谱时必然都会涉及。无论纂修者在家谱的凡例中是否道明,都不能违反这些规则。 相较其他史书,可以看到,家谱的这些书法并不完全为家谱所独有,如有关专用词语、内容次序、避讳等的书写规则,在普通的史书中都可遇见。但尽管如此,家谱书法的一些特点还是非常明显的。就专用词语而言,虽然其他史书也会使用,但家谱中使用频率之高、所涉对象之多,就远非他书可比。何况家谱独特的扬善隐恶的纂修方法,以及别具一格的书写形式等,在中国史书中更是独树一帜,为其他文献所无。 家谱之所以具有这些特点鲜明的书法,有其内在的原因。 众所周知,私修家谱除了少数的统宗谱、联宗谱外,是以一个宗族为记载对象,记载的是某一个区域(多为村落)具有同一血缘关系的宗族,它的基本功能是“尊祖敬宗收族”。因此,家谱纂修者必须使家谱具有这个功能。一个根本原则是确定的:凡是有助于宗族收族的内容,就应纂修人谱;反之则需删除或不书。民国五年,褚敬鸿等纂修《[山东枣庄]兰陵褚氏家乘》(916年石印本),由于旧谱中的纶诰、记传、志状,原来为子孙自费所刻,现在宗族衰落了,已无力再刻,其中“孝弟节义可法可传”者,可能因此失传,于是决定“动公项刻人,阐幽扬善”。褚氏选择了“孝弟节义”的内容,动用族产刻人谱中,是因为此项内容“可法可传”,不仅能光大门庭,对族人也有正面的教育作用。正因为家谱有强烈的收族预期,宗族在修谱之际,也一定会在书法上找寻各种办法,以增收族之效。那么怎样通过书法来达到这一目的呢?宗族纂修家谱,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任务是维护族内的等级制度。而在封建社会中,儒家的学说尤其是程朱理学,是维护宗族家长制最好的理论依据。儒家的三纲五常,特别是其中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长幼有序、弟恭子孝,以及节妇义夫等理念,为各个宗族所竭力倡导,并将此作为族人行为的道德标准。家谱中频频出现的“配”、“续”、“侧室”,以及“拊”、“合”、“并”等词,都是在强调宗族内部的尊卑等级。避讳的“改卑不改尊,改少不改长”的原则,也是建立在尊卑等级的基础之上。在书写生母和亲子之时,所谓“庶子不书所生母,统于嫡也;异母之子不分载,统于父也”⑹类的规定,宣扬的则是 嫡庶、夫妇地位高低的等级思想。有些宗族纂修家谐不书妾室,妾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被允许人谱。清蔡琰等修《[江苏吴县]洞庭东蔡宗谱》(清乾隆五十八年木活字本)称:“旧谱妾有子者,往往遗而不载,于理末惬。今妾概称侧室,无出者不载,有子女者并载,重其出也。无子女而守志,及能字正室子者,亦载,重其人也。”再如娶妇,根据所娶之女的娘家地位,在书写时也有区别,“如绅衿子女则书乡书都书甲书地书姓书职名庠名,古户世戚则书姓名、地名、都分,小户则止书姓不书地名”。⑺同样,在“六不书”和“六详”人物人谱与否的标准上,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以儒家伦理为标准,凡有违于此的,皆删而不书。就连书写族人的名字和生死,尊卑、善恶也是用类似的书法表述的。纪昀在《景城纪氏家谱序例》中,将族人分为三等,书写时分别称名、某公或字,“十五世以下皆名,卑乎我也;十三世以上曰某公,尊也;十四世则惟字,齐乎我也”。韩寰康等纂修的《[浙江萧山]萧山湘南韩氏家谱》(清乾隆五十六年木活字本)在书写族人去世时,正常人书“卒”,犯忤逆不孝、寇乱盗贼、乱伦兽行者皆书“死”,以示惩戒。这些带有区别尊卑身份、地位高低和寓意褒贬的书法,在宣传封建伦理、维护族内等级制度和男权地位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甚至当他们的纂修理论与现行法律发生抵牾时,在宗族一方看来,是非善恶的评判当另有标准。比如陆鸿模等纂修的《[浙江江山]衢江下睦陆氏族谱》(清光绪二年木活字本),凡族人“死于非命者不书。若死王事、报父母仇者,则书”。人死各有其因,按照常例,凡族人犯法者,理当谱内除名,但此人为父母报仇而死,尽管他已触犯法律,却可破例书人谱中。 所谓的“扬善隐恶”书法的出现,与很多专用词语一样,也是为了收族。中国史学家历来有个良好的传统,即主张修史应“秉笔直书”。司马迁撰《史记》特为“酷吏”、“佞幸”立传,为以后的正史所效仿。方志和其他的史书也莫不如此,善恶皆书。他们修史的用意是“以史为鉴”。因而在封建社会,新王朝建立之后,有撰修前朝历史的习惯,即所谓的断代修史,其主要目的是总结前朝兴衰的原因,寻找其中的规律,供当朝皇帝借鉴。然而家谱却不同。它的宗旨却是收族,凡是有利于收族的,则采而用之。因此在内容取舍和记载范围上与正史、方志不尽相同,只书好的一面,对恶的一面隐去不写,这是宗族修谱的自然选择。家谱纂修者对有关“不书”和“必书”极为重视,就充分体现了这一书法特点。在中国有史记载的历史中,也有“为亲者讳”一说,但还没有哪一种史书会像家谱那样,开诚布公地宣称自己只撰写善的一面而隐去恶的一面。何以两者会有如此大的反差?前人分析个中的原因说:“史兼劝惩,美恶并书。谱言劝不言惩,故称美不称恶。,凡客家谱网(http://www.fankhome.com/),作为国内最专业的“新乐文化部门对家谱修编的指示”公司,选择凡客,等于选择了成功!
    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家谱服务提供商——凡客家谱网, 是一家由湖南三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运营的大型互联网谱牒文化企业。总部座落于湖湘文化名城湖南长沙,长沙西毗贵州、东邻江西、南接广东广西,北通湖北,京广高铁与沪昆高铁两条高铁大动脉贯穿其中,是南北东西对接的咽喉要道。新乐文化部门对家谱修编的指示是顺应互联网潮流,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政策号召下成立的新一代互联网传统文化企业。凡客家谱网主要从事电子家谱、网络家谱、纸质家谱的修编,致力于将传统的谱牒文化与互联网技术结合,以传统文化为根基,以互联网技术为载体,实现“传承中华文明,弘扬传统文化”复兴中华民族的伟大目标!

关于我们| 工艺流程| 成功案例| 服务保障| 免费网络家谱| 联系我们| 凡快家谱研究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开福大道180号滨河嘉园6栋402 网站备案:湘ICP备15020126号

电话:185-7771-7773 电子邮箱:Server@FankHome.com

Copyright © 2024 湖南汇金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